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遏制疫情传播和蔓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强化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
请广大居民持续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风险提示信息及风险等级调整情况,非必要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确需前往的,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申报,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各乡镇、园区、农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
磅秤遥控器寿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隔离时间自最后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算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主动按照要求向单位报批,返回后主动报告,配合做好管控。
二、严控聚集活动
各旅游团体、各类培训机构要暂缓或暂停一切外出或聚集活动。各单位、公司要严格控制50人(含)以上规模的聚集活动、会议或演出等。各主办方要查验参加人员疫苗接种记录及安康码等措施,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建议参加活动。倡导红事缓办或不办、白事简办,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餐饮酒店要严格控制就餐人员数量,所有进店顾客均要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并提醒顾客佩戴口罩、错峰就餐、使用公筷公勺、保持距离等。
三、夯实场所管控
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发现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进入并及时报告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体温异常人员及时安全转运至发热门诊筛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要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探视。景区景点、室内场馆、密闭娱乐休闲场所等,要做好预约管理和健康监测,引导错峰出行,确保不超过日最大承载接待量的75%。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单位要严格落实交通工具消毒通风、从业人员防护、体温测量、信息登记、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督促乘客佩戴口罩。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加强发热患者、住院患者和院感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截留发热、咳嗽等患者。药品零售机构对购买退热、抗病毒等药品的顾客,要严格落实信息实名登记规定。
四、强化校园防控
各类学校要加大适龄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组织力度,做到“应接尽接”。要积极主动引导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减少到人群聚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非必要不得离开寿县,外出必须向所在学校、班级报备。开学前要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凭证查验工作。
五、积极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接种疫苗后仍要做好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勤通风等防护措施。
六、做细宣传引导
广大居民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寿县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