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 充分发挥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寿县总工会与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寿县工商业联合会、寿县企业(企业家)联合会联合发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开展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的通知》,于3月至5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春季要约”行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此次行动主要围绕五个方面开展,一是强化疫情防控,服务企业安全复工复产。拓宽就业渠道,通过公共招聘网、职工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及电视、报纸等渠道对外公布招聘信息,积极引导求职者通过网络找工作,用人单位通过网络招人才,保障企业用工需要。二是加强分类指导,推进企业稳岗就业。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指导和服务,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三是积极主动化解,协调稳定劳动关系。高度关注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返岗、企业停工停产期间、企业需要开展灵活用工等劳动关系的协商处理。四是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发掘一批复工复产典型企业,带动更多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秩序。五是开展质效评估,确保集体协商实效。围绕双方普遍关心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相关事项,开展应急、应事、一事一议的灵活协商,做到“真协商、真签约、真履行”,助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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