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委(工信委、经贸发展局、经贸招商局),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2018年度工艺美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人教函〔2018〕10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相关附件及表格,请从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aheic.gov.cn)下载。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含原始证件),必须在9月3日前报市经信委组织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 孟硕
联系电话:6664269
2018年8月20日
关于2018年度工艺美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经信委、人社局,省直和中直驻皖有关单位,省属企业: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33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工艺美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皖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在皖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人员、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符合我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均可申报并参加评审。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全省工艺美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安徽省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办发〔2013〕28号)执行。申报人员的工作年限、资历(资格、聘任时间)、业绩(含论文、论著)等计算到2018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从取得资格之年起算。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1,用A4纸双面打印)。直接申报(破格)人员须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2.《申报工艺美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1份。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申报人员须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申报人员有关信息要在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出具《单位公示证明》(附件4)。
4. 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按照有关规定,2016年度以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应不少于72学时,2016年(含)之后每年应不少于90学时,且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因故当年度不能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学习。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5. 专业技术资格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仅限于在实施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制企事业单位中工作的申报人员)。
6.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以及本人撰写但未公开发表的交流论文和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专业文章原件1份(交流论文经组织学术交流的单位审验盖章,专业文章经用人单位审验盖章)。
7.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不少于2000字,经用人单位审验盖章)1份,获奖证书(须附获奖作品图片)以及其他反映业绩成果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 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须填写《直接申报(破格)工艺美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5)一式2份,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直接报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9. 提交2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申报材料中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获奖等,应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特别是近5年来的情况。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项目(课题)、业绩成果、表彰奖励等,要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并注明任务下达(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次)。学习工作经历有学历、职务等变动的要分阶段填写。申报材料统一装入资料袋内,第1、2、8项须独立装订。
四、面试答辩
直接申报(破格)人员须面试合格,在开评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审核,方可将其申报材料提交评委会评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 申报参评人员要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提交各类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材料。用人单位要严格申报推荐和材料审核、公示工作,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各类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2. 要认真做好申报人员评审材料受理和审核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逐级由审核人在《审核记录表》(附件7)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时未通过者,若无新的工作业绩,本年度不予受理。
3. 以市、厅(局)为单位,统一填写《2018年申报工艺美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并附市、厅(局)人事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于9月5日至9月12日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经信委人教处(合肥市屯溪路306号704室),逾期不予受理。
4. 根据皖价费〔2005〕72号文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交纳评审费300元,破格申报人员还须另交100元面试答辩费。
5. 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和自由职业的申报人,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验印签字后,可申请所在市人社局专技部门、市经信委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上报。
6. 相关附件及表格,请从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aheic.gov.cn)下载。
联系电话:0551-62876691、62871758。
附件: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 申报工艺美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3.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 单位公示证明
5. 直接申报(破格)工艺美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6. 申报工艺美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7. 审核记录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15日
备注:此文转载:淮南市经信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