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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
  关于2017年工业和民营经济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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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县工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做好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推创新、促融合等各项工作。主要目标是:力争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工业技改投入增长18%以上,规模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以上,互联网普及率达55%,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5户以上,装备制造业产值达15亿元以上,新能源产值达20亿元以上,新增个体工商户2000户以上,新增私营企业200户,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预计达64%。

一、聚力稳企业稳政策稳投资,确保稳增长增效益

1. 实施“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分类指导,狠抓重点行业平稳增长,抓好亿元以上企业的稳定运行,帮助有市场前景的停产、半停产规模企业恢复生产、开拓市场,妥善处置“僵尸企业”;抓好各类已有政策,特别是减税降费、促进投资等政策的落地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着力稳定预期目标。

2. 扎实开展“县域工业名品全省行、网上行”活动,办好系列产销对接活动,充分利用省内外工业产品博览会和名优农产品博览会等品牌,提升高新技术产品发布交易、展览展示的品位和档次。加大对县域产品的推广和保护力度。

3.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企业降成本文件精神,清理整治涉企乱收费,实行涉企收费报告制和涉企处罚预告制,按月通报,降低各类中介评估费用,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解决企业融资、用地、用工和物流、中介费用等占比偏高问题,三个省级园区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以高成长性工业企业为基础,探索推行以“亩产效益”为核心的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制度,实行差别化的电价、水价、用地、金融信贷等政策。根据工业企业对财政的贡献,加大对工业项目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奖励力度。支持企业内部挖潜,培育认定省市级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示范企业各2家。

二、聚力做优增量调整存量,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4. 大力推进新项目,新投入持续增加。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千万元以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50项,新引进工业项目投资60亿元以上,力争完成技改投资18亿元以上。聚焦“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重点支持领域和国家重大工程包,争取国家、省、市专项建设基金项目位居全市前列。积极引导企业参加省市举办的与央企合作、与全国知名名企推动长江经济带战略发展洽谈会,力争与全国10家知名名企合作签约。

5. 大力发展新产业,新动能持续增强。开展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制造业招商培育专项行动,积极引导扶持企业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扎实推进《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和县“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上海川崎、英联食品、中电环保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力争竣工投产;促进华旦机械、沃尔德新材料、国业幕墙投产达产后进规。力争实现装备制造业产值达15亿元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值达10亿元,新能源产值达20亿元以上。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争取列入国家、省绿色制造系统项目2个,全年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增长15%以上。

6. 大力培育新企业,新活力持续激发。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注重创新补短板,充分利用去年全国大企业“双创”现场会在我省召开机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规模工业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力争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以上;积极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开展“军地联手服务企业促发展”系列活动,促进军民双向融合。新增省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5家,培育认定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培育认定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家,培育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家。

三、聚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质量和水平。

7. 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针对我县加工制造业中高端缺失、低端过剩(黏土砖、商混、粮油初加工)供需错配的短板,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和“安徽工业精品培育行动计划”,大力开发新产品、新供给,全年计划培育省级新产品1个、安徽工业精品1个。大力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开展省市级产品品质对标活动,重点培育2家左右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培育认定省级标准化示范企业1家。严禁新增过剩产能,着力去除无效和低端供给,推进建材、纺织服装等行业提质增效工程。

8. 强化供给补短板。下大力气扩大产业和民间投资,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探索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天使基金,重点支持“双创”和实体经济;及时落实贫困企业IPO、新三板挂牌、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等开辟绿色通道政策;深入研究市场变化,满足现实需求、激发潜在需求,着力扩大中高端有效供给。增强信心兴实体,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振兴实体经济发力、聚力,着力解决实体经济面临的融资、盈利、转型等现实问题,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四、聚力工业平台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

9. 新桥国际产业园、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区要坚持集群发展、产城发展、绿色发展、示范带动,不断提升园区基础设施、产业配套、人口聚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与合肥经开区托管合作,新桥国际产业园要积极争取优质教育、医疗卫生资源进驻园区,加快推进新加坡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建设,提升配套服务功能。争创省级环保产业基地,推进阳光半岛项目完成处置。加快格义环保生活用纸等项目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区要开工建设蜀山大道、幸福大道、科学大道延伸段及丰收大道等道路,完成污水管网连接工程。加快蓝开家电产业园、中图文轩、中山雅图等项目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亿元。县工业园区要加快推进九龙—双桥拓展区建设,推动一批项目实质性落地开工。乡镇工业集中区要精准发展,实现提质增效。对乡镇工业集中区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末位淘汰。在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30%,用于先进乡镇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

五、聚力“专精特新”发展,做强做优民营经济

1. 激发全民创业。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让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更好参与市场公平竞争,激发企业投资发展信心和创业创新热情。按照“抓大扶小育特色”的思路,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力争新增5亿元至10亿元企业3户;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新增个体工商户2000户以上,新增注册民营企业200户左右、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5户以上、培育股份制改造管理示范企业2户;支持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每新增1个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凡限上商贸企业应税销售额增幅达到13%以上的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承担工业抽样调查任务的规模以下企业,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实施“专精特新”培育计划,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户;培育认定市级以上商标、品牌6个。推动集聚集约发展,以产业集群专业镇和乡镇工业集中区为基础,支持乡镇建设一批中小企业产业园。

2. 优化企业服务。一是健全重点企业精准帮扶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千名干部进百企”活动,“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二是支持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建设面向制造中小企业“双创”服务平台,完善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为企业提供创业孵化、企业征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质量品牌等方面服务,依托平台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构建低门槛、低成本、广覆盖、高效协同的“双创”新环境。三是倡导和培育企业家精神,实施新生代企业家培养行动,注重选树企业家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尊重、保护、成就企业家的社会氛围,加快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稳定民营企业家信心。

六、强化发展保障,确保工业核心化战略稳步推进

2.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高规格推进工业核心化战略领导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四个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经济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有计划地招录一批懂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充实县直经济主管部门、省级开发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每个乡镇工业集中区明确党委副书记专抓,并成立专抓班子。

13.加大资金扶持。继续设立工业及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其中支持蜀山现代产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5000万元,新桥国际产业园、县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资金2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与发展资金1000万元(其中30%用于先进乡镇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

4. 严格考核奖惩。继续将工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全县乡镇、开发园区及县直有关单位目标绩效考评。修改完善全县“二十强”工业企业评选办法,根据企业资产规模、销售收入、税收贡献、创牌创新、挂牌上市等情况,综合评选“二十强”工业企业,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并颁发奖牌;对依法诚信经营、年度上交税收增幅达5%以上、纳税额超过100万元的民营工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有突出贡献民营企业家”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对首次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在市委、市政府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进规当年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的,再给予2万元奖励;对纳入规模工业企业统计且仍保持的,给予2万元奖励。

乡镇发展工业经济考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授予“发展工业经济先进乡镇”称号,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4万元,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人按奖金总额的15%发放,剩余部分奖金由乡镇按贡献大小奖励给相关人员,奖金不得平均分配。对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发办主任分别记三等功一次,对获得一等奖的乡镇分管负责人、经发办主任经考核优秀的,可优先提拔重用,对最后一名通报批评。乡镇发展民营经济考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授予“发展民营经济先进乡镇”称号,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4万元,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人按奖金总额的15%发放,剩余部分奖金由乡镇按贡献大小奖励给相关人员,奖金不得平均分配。对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发办主任分别记三等功一次,对获得一等奖的乡镇分管负责人、经发办主任经考核优秀的,可优先提拔重用。

三个省级园区评选发展工业经济先进单位1名,授予“先进开发园区”称号,奖励10万元。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按奖金总额的15%发放,剩余部分奖金由园区管委会按贡献大小奖励给相关人员,奖金不得平均分配。

评选发展工业和民营经济先进单位6名,发展工业和民营经济优质服务单位6名,帮扶重点企业工作先进单位6名,帮扶重点企业先进专业团队2名,分别颁发奖牌,各奖励2万元。单位主要负责人按奖金总额的15%发放(党政主要负责人分设的,每人按奖金总额的15%发放),剩余部分奖金由单位按贡献大小奖励给相关人员,奖金不得平均分配。

上一条: 中共寿县县委 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加快 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     下一条: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招商引资政策导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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