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寿县县委寿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工业和民营经济工作意见》精神,加快推动全县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做强做大,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凡在寿县境内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不含矿采选、供电、自来水、粘土砖瓦企业)。
(二)规模以上和当年新投产的工业企业。
(三)企业当年未发生重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事故;未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处罚;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当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二十强”工业企业评选内容
(一)规范运行(标准分2分)。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组织健全、管理科学等)(0.5分);正常经营(0.5分);统计规范(0.5分),安排就业(0.5分)。
(二)企业党建(标准分2分)。建立基层党组织(1分);建立工会及其他群团组织并开展文化活动(1分)。
(三)资产规模(标准分10分)。固定资产规模达1亿元的(含未转入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得标准分;达不到的,按比例得分(以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当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四)销售收入(标准分24分,加分5分)。当年实现销售收入25000万元的,得标准分;达不到的,按比例得分;超过的,按比例加分,最高加5分(以县统计局确认为准)。
当年新投产进规且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以上的,得标准分;达不到的,按比例得分;超过的,按比例加分,最高加5分(以县统计局确认为准)。
(五)入库税金(标准分30分,加分15分)。
1.规模企业(1)标准分:企业当年在本县内入库税金达100万元,得标准分其中15分;达不到的,不得分;超过100万元的,每超10万元,得1分,得满标准分30分为止。(2)加分:超过300万元的,每超10万元,加1分,最高加15分。
企业当年在本县内入库税金达100万元以上,税收增幅5%以上且上年度税收降幅不超过10%的,加5分(以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确认为准)。
亩均税收达到县有关文件规定标准的(不在新桥国际产业园、寿县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内的企业,比照乡镇工业集中区标准执行),加5分。
2.新投产企业(1)标准分:企业当年新投产且入库税金达100万元,得标准分30分;达不到的,按比例得分;(2)加分:超过100万元的,每超5万元,加1分,最高加15分。
亩均税收达到县有关文件规定标准的(不在新桥国际产业园、寿县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内的企业,比照乡镇工业集中区标准执行),加5分。
(六)固定资产投资(标准分22分,加分5分)。当年企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达2000万元,得标准分;达不到的,按比例得分;超过的,按比例加分,最高加5分(以县招商局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确认为准)。
(七)创牌创新(标准分10分,加分5分)。当年获得政府质量奖、名牌产品、市级以上商标、重点(工程)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化试点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得10分,省级得5分,市级得5分;当年获得国家或国际环保、质量、环境等认证的,加5分(依据证书或文件原件)。
(八)挂牌上市(加分20分)。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加5分;在“新三板”挂牌的,加10分;在境内外主板上市的,加20分。
三、评选程序
“二十强”工业企业实行自愿申报。企业根据评选内容逐项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经所在地乡镇或园区管委会审核盖章后,报县工业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委),经县工业领导组办公室初评,县工业领导组研究并公示无异议的,报请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二十强”企业实行一年一评。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供自评报告并附以下申报材料:① “二十强”工业企业申报表(见附件);②企业三证合一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当年审计报告;④企业管理方面的软件资料;⑤企业党建方面的资料;⑥企业挂牌上市证明材料;⑦创新创牌奖励文件或证明复印件。⑧安排就业以人社部门核定企业员工参保为准。
五、奖励措施
根据企业得分高低,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授予“二十强”工业企业称号,由县委、县政府颁发奖牌。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企业要对照条件,认真准备,及时申报。
(二)实事求是。各企业在申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三)申报时间。每年元月10日前上报自评报告,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附件:“二十强”工业企业申报表
附件
“二十强”工业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盖章) |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开户
银行 |
|
银行账号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规范运行情况 |
|
企业党建情况 |
|
年度 |
销售收入
(万元) |
入库税金
(万元) |
固定资产
合计(万元) |
当年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额(万元) |
占地面积(亩) |
当年 |
|
|
|
|
|
上年 |
|
|
|
|
当年度创牌创新
情 况 |
|
当年挂牌上市情况 |
|
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签章) |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印发